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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宇维律师主讲本所2016年第四期律师业务培训
发布时间:2016-11-29

2016年11月15日下午,长安律师事务所2016年第四期业务培训课顺利进行。高级合伙人王宇维律师精心准备了这堂培训,将本次讨论所涉及的法律、司法解释在本次培训课开场时详细列述。新入职律师、实习律师和年轻律师悉数积极参加。本次培训主题为“民事案件保全和执行程序中律师代理实务”。本次业务培训课分为两大版块:“诉讼保全”和“执行程序”。

本期培训内容:

“诉讼保全”一、保全概念;二、具体措施;三、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四、保全种类;五、提供担保;六、担保方式;七、起诉期限。八、救济措施等等。

“执行程序”一、执行依据;二、执行管辖;三、执行措施。特别增加: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以其在四中院引入的第三方处置平台中完成的成功案例进行了补充说明。

 


本次培训对“诉讼保全”进行了细化讲解,从保全的概念、措施、期限和种类做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其中对保全措施中查封和冻结进行了着重解说,从实务技巧方面教授年轻律师们会遇到哪些困难,从哪些方面解决这些困难。如要求冻结资产需要调查公司出面提供信息,如遇到与对方当事人真实信息不一致的情况,在此情况下作何处理。其中对保全的类型进行了解读:诉前、诉中保全、上诉途中、执行前、再审等等。王律对其中诉前保全的困难性进行了分析,对可预测的难点分享了解决技巧和工作方法,就自己在诉前保全方面的经验做了细致的讲解。


本次培训对“执行程序”的执行依据、执行管辖、执行措施、申请变更、追加执行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参与执行分配等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其中在执行措施一节当中引进新思路,以其在四中院代理的利用第三方资产处置平台成功帮助客户顺利收回巨额案款的案例进行了补充说明,同时针对现行热议的被执行人只有一套住屋的执行问题也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本年度的业务培训课共有四位律师带来了丰富的法律实务内容,所讨论主题皆包含了几位律师的深思熟虑、精心准备和详实的经验探讨,在课上获得了在座律师的极大认同,也引起了年轻律师深厚的学习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