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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反垄断与合规”专业小组举办培训,邀请长安所高级合伙人王欣律师。王律师详细讲解了破产清算与破产重整、破产重整计划投资人侵权责任相关方等知识,并结合具体案例对如何处理破产案件作了具有针对性的专题讲解。
近年来,特别是疫情后,许多公司在严酷的市场竞争下破产是必然出现的现象,在法律上,破产清算是指在法院的批准下对丧失偿还能力的法人资产进行强制清算,然后公平公正,最大限度弥补债权人损失。重整是指对可能或已经发生破产原因但又有希望再生的债务人,通过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协商,并借助法律,强制性地调整他们的利益,对债务人进行生产经营上的整顿和债权债务关系上的清理,以期摆脱财务困境,重获经营能力的特殊法律制度。
王律师谈到,破产重整制度作为公司破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己为多数企业采用,如海航等。它的实施,对于弥补破产和解、破产整顿制度的不足,防范大公司破产带来的社会问题,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王律师还和其他参加培训的律师就具体实践中碰到的疑难问题展开交流讨论,并希望未来长安所能进入破产管理人资格名录中,为律师们开拓业务提供有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