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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跃华律师担任廊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发布时间:2019-03-21

日前,廊坊仲裁委召开第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依据《廊坊仲裁委员会章程》,决定授予长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跃华律师仲裁员资格,期限自2019年3月4日至2022年5月31日。


廊坊仲裁委(简称廊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2年在廊坊成立。廊仲是一家涉外型仲裁机构,在册仲裁员334名。仲裁,与调解、诉讼均为解决纠纷有效方式,相对于调解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相对于诉讼有一裁终局的便利性。仲裁程序严格遵守《廊坊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仲裁员聘用管理办法》、《仲裁员办案指引》等规范。


王跃华律师擅长公司并购、金融证券、建筑工程法律事务、民商事法律事务等,熟悉诉讼、调解、仲裁等多种解决纠纷程序,富有丰富的执业经验。长安律师事务所感谢廊仲对长安律师的认可,长安律师秉承廊仲公平、公正、高效的处理争议原则,共同维护争议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