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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东锋律师与团队律师共同撰写的法律实务专业文章《从我国出口管制角度谈工程企业“走出去”注意事项》,在《北京律师》杂志发表。
《北京律师》创刊于1983年6月,是全国律师界创办最早的内部交流资料之一,是以律师和律师执业为核心的专业刊物,是北京律师的业务指导性刊物。
近年来,我国出口管制立法进入快车道,《出口管制法》《生物安全法》《反外国制裁法》《数据安全法》等多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相继出台。为了进一步规范管制物项或技术的出口行为,2021年,商务部发布《两用物项出口管制内部合规指南》;2023年,商务部与科学技术部发布《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2024年,商务部、海关总署和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2024年第21号《关于对有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 (2024年7月1日生效)。为此,我国工程企业在“走出去”承揽境外工程项目时,需要做好相应的管理和应对工作。
本文是赵东锋律师基于实务经验和对我国出口管制类法律的初步解析,对我国工程企业在境外工程项目中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和应对措施进行阐述,具有一定实践参考意义,希望对同仁涉及类似问题时有所助益。